引言:
減少碳排放需要生產者、消費者的共同努力。科學合理的碳排放責任評價方法輔以針對性的減碳政策可以建立正確的價值導向,有效促進各方采取減碳行動,同時也有利于各利益相關方接受并承擔自身相應的減排義務促進國家之間的減排合作,是推動解決氣候變化問題的重要基礎。
近三十年來,大量學者針對碳排放責任的核算方法進行了研究,這些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碳排放責任評價指標。其中討論較多的主要可以分為三大類,即生產者責任法、消費者責任法以及責任分攤法。但現有方法均存在相應的問題:
基于生產者責任法,生產過程承擔了主要的碳排放責任,這樣一來就忽視了終端消費領域在減排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基于消費者責任法,僅由終端消費者承擔碳排放責任,無法有效促進生產環節的減碳行動。同時在核算過程中需要對每一個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回溯,可操作性差。
責任分攤法包括固定系數法、產品增加值法、碳排放累加法、最佳生產技術法等,但現有方法均不能同時滿足上述的三個原則。
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江億教授在2021年9月16日在杭州舉辦的“中國質量(杭州)大會”上做了主題為“建立科學的碳排放責任核算方法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基礎”的視頻演講。演講指出,實現我國碳排放總量的控制需要從生產側和消費側同時入手,并采取不同的激勵導向。對于生產側應以效率為導向,激勵企業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損耗;對于消費側應以總量控制為導向,激勵消費者節約消費,綠色消費。在此基礎上,提出了 “基于基準值的碳排放責任核算方法”,新方法可以完全區分生產和消費兩個領域的減排區別,有利于最終實現碳排放總量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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